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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农机推字[2010]5号
关于征集山西省农机推广旗帜县建设画册资料的通知
各市农机推广站、各旗帜县农机局:
自2007年山西省农机局批准实施农机推广旗帜县建设以来,全省两批16个县的农机推广旗帜县建设项目得到了当地农机局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资金和试验基地诸方面给予了很大支持。农机推广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机推广服务功能有了很大提高,农机推广项目实施成效显著,同时影响和带动了周边县和农民群众共同发展,为当地农业增产丰收做出了突出贡献。经2009年底省农机局组织综合考核验收后,均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
为了真实记录农机推广旗帜县成长的轨迹,继续提高旗帜县农机推广服务“三农”的能力,发挥旗帜县的辐射带动作用。经省农机局同意,拟编辑出版《山西省农机推广旗帜县建设画册》,特向你们征集有关画册资料。
一、旗帜县的图片资料收集
画册以写真图片为主,辅之以文字概述(2000字左右),其中部分图片在图题之外还要加以简短的注释或说明。各单位在原来验收材料的基础上,还应更广泛的补充和收集一些图片资料,即将原有文字资料用图片和表格来反映,所以图片不应少于30幅。
画册按16个旗帜县独立系统编排,各旗帜县应当独立构思,开扩视野,突出特点、特征、特色。一般应包括以下4方面内容:
⒈领导关怀和支持的照片:如召开会议、下达的文件、相关部门的参与与支持、领导莅会,领导亲临现场、投资、奖励、媒体宣传报道等。
⒉旗帜县建设面貌。指旗帜县建设前后的变化,包括推广站成立时间、核定编制、实有人数、驻所、办公条件、仪器设备、人员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试验基地、实体创建、体系建设(乡镇推广机构等)。
⒊旗帜县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成效。包括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新项目的引进、试验、实施和创新的成果;示范推广农机、农艺科研成果,使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成功经验;实施或创建机械化综合技术(或称配套技术、或技术集成、或生产模式)、规模生产的项目成果。特别是突出特色,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农产品商标的农机化规模生产的技术模式。
⒋旗帜县的影响、辐射和带动作用。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机具试验成功的方法;规模生产、增产显著的项目实施经验。此项,旗帜县本身如有具体实例,理当收集、记录,生动、具体、感人。如果没有,可缺。但更多的是靠第三者——他县、市站评价。
二、市农机推广站的资料收集
各市站负责编写和收集对本市所辖的旗帜县影响、带动、幅射作用的评价、概述文字(文件、讲话)和图片;如召开会议推广旗帜县经验、参观旗帜县、旗帜县创新或实施农机化项目在本市的辐射作用、市对旗帜县的表彰奖励等。
其他县对旗帜县的辐射作用评价亦由市站负责收集。
三、时间安排
以上图片资料务于5月25日前寄送或发电子邮件至省总站《农业技术与装备》杂志社。
联系人:龙天顺
联系电话:(0351)4048728
工作QQ:987625494
《画册》拟于6月底前编辑完毕。这是一项细致而紧迫的工作,望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资料收集工作。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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