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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农机推字〔2008〕25号
各市农机推广站: 为了全面检验各市2008年农机推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准确评价基层农机推广工作成效。省站决定对各市站目标任务、农机推广旗帜县建设以及各项目承担县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站要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自查。同时督促各农机推广旗帜建设县、各项目承担县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做好接受检查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对各市站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16个农机推广旗帜建设县进行专项检查,对部分项目承担县进行抽查。各市农机推广站、推广旗帜建设县及有关项目承担县按照年初下达(签订)的目标任务、建设任务书要求准备好材料,并装订成册。 三、检查考核采取百分制打分的方式进行。首先听取汇报;其次实地对照考察,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完成的各项任务是否全面、奏效。要求各单位汇报与实际相统一,不得弄虚作假。 四、各市要认真搞好先进县的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加盖公章后,由考核组带回。各市先进县站分配名额为:运城、临汾、晋中、吕梁、忻州、长治各3个县;太原、大同、晋城、朔州各2个县;阳泉1个县。对项目实施不力及其它推广工作不达标的县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五、省站赴各市、县检查考核时间为11月20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与有关市站联系确定。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 主题词:农机推广 目标任务 检查考核 通知 报送: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省农机局 抄送:各农机推广旗帜建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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